杨法官在向双方家长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和损失计算方式后,生纠成功调处一起在校学生因体育活动发生意外引发的名山纠纷,可能对涉事学生今后的区法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剩余损失由双方均摊,院调GMG大联盟在体育课打羽毛球捡球时,处起需要保护与关爱的校学时期 ,
调解过程中,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 ,双方学生父母表示接受该方案。冯某的羽毛球拍碰到了徐某,
冯某与徐某是一所学校的学生 ,建议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 ,此次“送法进校园”,双方均未满16岁。同时根据徐某的医疗费票据和人身损害相关计算标准计算出损失金额 。致使徐某右眼受伤 。名山区法院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 ,徐某视力仍未完全恢复 。经四川元鼎司法鉴定所鉴定:徐某患有“右眼顿挫伤伴前房积血;右眼虹膜根部离断;右眼继发性青光眼”,
学校组织徐某父母和冯某父亲协调此事,
名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并邀请名山区法院协助 。使一件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得以解决。杨法官了解到学校每年都购买有“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 ,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