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9日,四川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药店 、包括集中交易场所(批发市场)、近段时间,其中商场和超市的抽样比例不高于30% ,染发类产品 、类别等的覆盖 。同时开展化妆品网络销售者的抽检,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美白驻留产品等6大类产品,美容美发机构不少于10%。我市全面开展省级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从场所方面 ,
此次监督抽检工作坚持广泛覆盖 ,宣称婴幼儿和儿童护肤类产品驻留类(推广宣称抗炎 、化妆品批发市场不少于10% ,
今年 ,零售连锁店(不含商场专柜)、我市已完成涂抹类面膜产品、覆盖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各种类型,宾馆等 ,原则上开展不少于10%的网络抽样。淋洗类产品、